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任子行: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8
第 1 页 共 5 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栋6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共38名,代表股份210,886,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059%;其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2 页 共 5 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82,901,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151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984,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54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176,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2%。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068,5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08%;反对3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3%;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关联股东景晓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6%;反对3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2%;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79,5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1%;反对896,5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1%;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

第 3 页 共 5 页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6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8%;反对89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0%;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73,3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2%;反对902,7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6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15%;反对90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2%;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73,3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2%;反对902,7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6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15%;反对90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2%;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73,3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2%;反对902,7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6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第 4 页 共 5 页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15%;反对90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2%;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43,9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2%;反对932,1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3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07%;反对932,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0%;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948,4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反对927,6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9%;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238,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62%;反对927,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6%;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 5 页 共 5 页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