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邦讯股票代码:3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号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及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邦讯技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邦讯技术、公司 | 指 |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庆文、戴芙蓉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张庆文因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产生股权质押纠纷,其持有的20,510,007股邦讯技术股票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二拍)。在拍卖过程中,用户姓名苟玉霞、李虹通过竞买号L9016在本次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其后法院裁定将该部分股票过户至二人名下。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张庆文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505831970******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号楼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姓名 | 戴芙蓉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505001973******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号楼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副总经理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戴芙蓉因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产生股权质押纠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持有的20,510,007股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股票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在此次拍卖过程中,用户姓名苟玉霞、李虹通过竞买号L9016在本次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法院裁定将上述拍卖股份过户给二人。
本次权益变动因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个人资金及债务状况,不排除其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被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得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庆文、戴芙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中,因张庆文、戴芙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恢复执行,并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对张庆文持有的20,510,007股邦讯技术(证券代码:300312)股票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用户姓名苟玉霞、李虹通过竞买号L9016在本次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2021年7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拍卖股份过户给二人。其中,李虹取得12,800,000股,苟玉霞取得7,710,007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上述股份于2021年7月13日完成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庆文所持邦讯技术股份减少20,510,007股,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合计持有92,830,299股邦讯技术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合计持有72,320,292股邦讯技术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6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合计持有72,320,292股邦讯技术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60%,该部分均处于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买入邦讯技术股份的情形,卖出情形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张庆文 | 集中竞价 (被动减持) | 2021年4月12日 | 4.627 | 1,475,067 | 0.4609% |
2021年4月13日 | 4.433 | 774,829 | 0.2421% | ||
2021年4月14日 | 4.138 | 420,765 | 0.1315% | ||
2021年4月15日 | 4.234 | 232,624 | 0.0727% | ||
2021年4月16日 | 4.204 | 129,884 | 0.0406% | ||
2021年4月19日 | 4.535 | 72,919 | 0.0228% | ||
2021年4月20日 | 4.448 | 41,064 | 0.0128% | ||
2021年4月21日 | 4.29 | 23,166 | 0.0072% | ||
2021年4月22日 | 4.232 | 13,081 | 0.0041% | ||
2021年4月23日 | 4.36 | 7,391 | 0.0023% | ||
2021年4月26日 | 4.211 | 4,177 | 0.0013% | ||
2021年4月27日 | 4.08 | 2,361 | 0.0007% | ||
2020年7月12日 | 3.588 | 979,200 | 0.3060% | ||
2020年7月13日 | 3.551 | 721,972 | 0.2256% | ||
戴芙蓉 | 法院裁定 | 2020年7月7日 | — | 6,148,000 | 1.9200% |
合计 | 11,046,500 | 3.4516%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不一致,系明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位数时产生的差异。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鉴于:竞拍人苟玉霞、李虹二人共同使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同一竞买号L9016联合将张庆文持有的20,510,007股邦讯技术股票竞得(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此竞买号为苟玉霞一人申请,李虹委托苟玉霞代为购买),涉嫌规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存在拆分购买上市公司大股东5%以上股票并违法短期套利的行为。
为维护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维护上市公司及我国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投递了举报信,举报苟玉霞、李虹二人涉嫌规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 戴芙蓉
2021年7月1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邦讯技术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号楼一层 |
股票简称 | 邦讯技术 | 股票代码 | 3003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庆文、戴芙蓉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号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A股 持股数量:92,830,299股 持股比例:29.0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流通A股 持股数量:72,320,292股 持股比例:22.60% 变动比例:6.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戴芙蓉个人资金及债务状况,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被动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庆文、戴芙蓉借款提供担保且目前尚未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2021-030号)。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庆文
戴芙蓉
2021年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