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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2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二、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认真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对董事会作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表示一致同意。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并在公司各营运环节中到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就计提 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上述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

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4、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利 班 均 张 晓 甦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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