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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在任(张晓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张晓甦)

本人作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亲自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第七届董事会全部6次会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20年6月29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专项说明,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2)2020年8月27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专项说明,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3)2020年11月6日,为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专项说明,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除上述议案外,还对《关于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估值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等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保证现场考察的时间不少于十天,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体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使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在2020年度,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全面地了解了上市公司运作中的各项规范,忠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既监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又协助公司和谐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

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张 晓 甦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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