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壕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4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务部发布的修订后新租赁准则,主要有以下调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