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天壕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7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2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42,300.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915.00万元(含税)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1,385.00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0BJAA20031)。
根据《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 项目核准文件 |
1 | 保德县气化村镇及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项目 | 30,287.42 | 17,800.00 | 保发改字(2019)25号 |
2 | 兴县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临兴区块煤层气(第二气源)连接线项目 | 83,785.00 | 12,200.00 | 吕发改核发(2016)15号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265.68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兴县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临兴区块煤层气(第二气源)连接线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915万元(税后)后的金额。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受限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公司项目通常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及运营期限较长等特点,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随着公司生产经营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300.00 | 12,300.00 | |
合计 | 126,372.42 | 42,3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入金额 |
1 | 保德县气化村镇及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项目 | 17,800.00 | 17,800.00 | 1,412.60 |
2 | 兴县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临兴区块煤层气(第二气源)连接线项目 | 12,200.00 | 11,285.00 | 8,479.8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300.00 | 12,300.00 | 12,300.00 |
合计 | 126,372.42 | 41,385.00 | 22,192.45 |
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3.8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385万元/年。
(三)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包红星 刘诗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