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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关于中标中国移动终端安全软件产品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7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中国移动终端安全软件产品集中采购项目

进展暨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相关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于 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中标中国移动终端安全软件集中采购项目第一名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2021至2024年终端安全软件产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近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签订了《中国移动2021年至2024年终端安全软件产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164184.83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经营范围: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住宿(学员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游泳馆(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无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协议名称:中国移动2021年至2024年终端安全软件产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2、协议合作模式:

(1)甲方代表甲方关联公司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中乙方与甲方达成的所有商业条款和条件,乙方均同意以同等条件向甲方关联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

(2)乙方按照协议的要求,按时完成相关信息维护。乙方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并遵照协议的约定执行。

(3)甲乙各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乙方下单,乙方按约供货,具体操作方式如下: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电子订单方式发给乙方,乙方应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及时处理订单信息并按照订单要求和时效要求按时将相应产品送达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约定的地点,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应与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选择的产品完全一致。

(4)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按照本框架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结算及付款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

(5)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应符合协议中相关标准及规定。乙方提供的产品及相应服务应不低于其应答时承诺的标准。

(6)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合作模式等内容进行修改、否决和解释。

(7)生效订单将作为甲乙各方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一部分,与采购框架协议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应按照生效订单要求的数量、时间、地点及价格提供产品。生效订单作为各方的结算依据之一。乙方不得对电子商务平台所产生的生效订单的产品进行价格上调。

3、协议产品价格和付款方式:

(1)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3家中选供应商合计数量上限为113.3万个,其中乙方固定数量上限为39.655万个,浮动数量上限为33.99万个,乙方与其他两位中选供应商共享该浮动数量上限,固定份额执行完毕方可执行浮动份额。乙方承诺满足协议的份额调整使用机制。乙方知悉并同意浮动数量执行可能为零。以上数量均为预估,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采购数量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2)在合作期内,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供给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产品价格为有效期内唯一单价。乙方应实时将相关价格信息通过系统接口传送到电子商务平台,上述价格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订单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双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求分批供货,甲方按周期进行结算,在结算周期内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合同价

款:

第一笔付款:即单个结算周期内乙方已交付产品总价的70%,由甲方在收到以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付款:到货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30%。

(3)电子商务平台中订单状态达到 “已确认到货”后,甲方将按订单与乙方进行结算工作。

4、税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将各自承担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协议履行有关的税项。

5、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更换。乙方应确保前述人员更换不会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不利影响。

(3)甲方应当对乙方履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

(4)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其基本业务情况说明及全部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对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规定完成乙方相关信息维护,并保证将其电子交易的信息准确完整地向甲方发送。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电子交易信息的传送出现错误或遗漏,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负相应责任。

(6)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需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控和防范违法和违规操作,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乙方对其提供服务和产品的行为本身及其后果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售后服务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有效地负责处理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各种投诉以及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引发的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纠纷。

(8)乙方按约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的生效订单,及时配送商品、提供服务,

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涉赌、涉黄、套现、套利、洗钱、诈骗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活动;若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或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则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

(1)如果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在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终止协议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2)乙方如未遵守协议规定的相应服务规范,所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与电子商务平台介绍的产品不符,造成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投诉或纠纷,乙方应按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罚。

(3)如乙方不能对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所产生的生效订单的产品或服务不间断供应,甲方有权采取罚款、终止合作并解除框架协议等措施,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罚。如乙方产品达不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且未能在1个月内免费达到,则按每延迟一月贰万元(或订单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超过订单总价的2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乙方应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 每生效订单逾期交货一天,支付逾期交货生效订单总价(0.5)%的违约

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2. 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交货义务的履行;

3. 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订单,并按

附件四中条款追究乙方责任或进行相应处罚。

7、协议生效、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协议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协议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到期后自

动延续一年。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甲方公布有关本协议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中国移动的合作,标志着北信源终端安全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强化,继政府、军队、军工、金融、能源等行业之后,北信源在电信运营商市场这个新的领域亦取得重大突破。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在信息安全及信创、移动办公及安全通讯应用、智慧社区及健康医疗等方面全面加强与运营商的紧密合作。

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公司的品牌知名度,深化战略布局,优化产品体系,创造崭新价值,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系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

2、框架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1年6月8日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皓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该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林皓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增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截至该公告披露日,该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林皓先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4,868,300 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358%,累计增持金额约为 3,211.05 万元。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6),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杰先生、高曦先生,副总经理杨维先生,董事胡建斌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2,315,6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6%。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2021年至2024年终端安全软件产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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