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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继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16,300,730.32               1,620,138,108.72                        1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4,095,838.84               1,081,290,294.93                        14.1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41,551,180.63                     18.01%          904,184,931.87               1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514,565.68                   -0.84%          198,801,191.53               11.9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6,463,818.45                    6.25%          185,099,934.67               11.7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7,794,837.55              221.8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0%                    0.55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0%                    0.55               12.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7%                   -1.46%                  17.22%               -1.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7,733.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694,852.7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3,481.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24,811.15
合计                                                                        13,701,256.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对电力系统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能源计量仪表及能源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及各省网公司等国内电力用户和非电力用户,公司业务发展和电网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
相关。随着电网投资规模的变化,公司存在业务变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为实现电网智能化建设目标,国家电网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
准,并将适时进行升级修订;同时,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采购实施集中规模招标模式,
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南方电网也对电能表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并已实施了集中规模招标模式。未来,
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实力、企业资质、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的
不断提高,公司在竞争中市场份额的提升和保持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位于国内电能计量仪表企业集中地浙江,炬华科技聚集了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方
面的大量技术人才,具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有效
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关键营销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的目标一致,提高了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但近年来,我
国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行业发展较快,对人才及技术的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
才流失的风险。
    (四)新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向公共能源计量、能源互联网及电力服务领域拓展,新业务的拓展和利润增
长存在不确定性。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60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炬华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76%        93,420,000        93,420,000
限公司
丁敏华           境内自然人            13.01%        47,175,000        46,710,000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洪军              境内自然人             4.36%       15,828,114      15,726,114
余钦              境内自然人             4.08%       14,790,720     14,790,720
杭州正高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0%       11,250,000      11,250,000
询有限公司
郭援越            境内自然人             2.86%       10,374,720     10,272,720
杨光              境内自然人             2.85%       10,344,723     10,272,723
刘峥嵘            境内自然人             2.18%        7,889,223       7,847,223
姜干才            境内自然人             1.56%        5,661,723       5,583,723 质押                  1,34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54%        5,599,784
零二组合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5,599,784 人民币普通股          5,599,784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2,305,063 人民币普通股          2,305,0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
                                                                      1,945,389 人民币普通股          1,945,389
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17,408 人民币普通股          1,917,4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
                                                                      1,710,665 人民币普通股          1,710,665
德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500,087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87
投资基金
郑韵缜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1,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00
窦明元                                                                1,242,791 人民币普通股          1,242,7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179,784 人民币普通股          1,179,784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52,983.89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31.02%,主要为报告期内支付
投资款和支付收购子公司款项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070.21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46.02%%,主要为报告期内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货款较多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6,227.41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74.75%,主要为报告期内业务
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427.86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45.78%,主要为报告期内预付货
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账面价值为375.39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56.83%,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上
年度计提的利息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217.93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14.34%,主要为报告期内保
证金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22,323.39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32.90%,主要为报告期内商品销售
增加,库存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9,732.44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5461.40%,主要为报
告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05.26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223.52%,主要为报告期内待安
装设备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416.24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783%,主要系本期收购的子公
司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12,913.99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2976.68%,主要系本期收购的子
公司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32,101.61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33.50%,主要为报告期内应
付货款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80.43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93.6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
预收账款对应的订单已执行完毕较多所致;
    1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675.89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51.66%,主要为2015年度
计提的职工年终奖已经发放完成所致;
    1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3,463.33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40.11%,报告期内缴纳增值
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6、报告期末,应付股利账面价值为87.56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113.94%,主要为报告期内支付
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股利所致;
    1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6,292.19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3540.29%,主要为报告期内
尚未支付子公司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收购款6000万元所致;
    18、报告期末,股本账面价值为36,267.75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50%,主要为报告期内股本增加所
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9、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账面价值为4,629.44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67.78%,主要为转增股本所致;
    20、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账面价值为-9.43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减少241.67%,主要系汇率变动
所致;
    21、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292.12万元,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2130790.72%,主要合并范
围增加带入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9.26%,主要系本期收购的子公司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纳入
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35.71%,主要系本期收购的子公司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纳入
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85.22%,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79.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89%,主要系公司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2.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0.70%,主要是本期
购买理财产品减少,不能随时支取且初存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一至三季度,公司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90,418.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15%;实现营业利润21,535.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9%;
实现利润总额23,447.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80.12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16OTL00922000)
中标单位,共中12个包,合计总数量1,061,507只,总金额约25,960.0217万元。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在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在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2016年电能表类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WGK16100501)中标候选人公示通知”,杭
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次中标候选人,南方电网中标金额约195.6804万元。详
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杭州市重大科技项目:基于网络的智能公共能源计量AMI系统
  2)国家高端软件及应用系统产业项目:基于DLMS/COSEM的智能电网AMI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以上两个项目进展顺利,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有积极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前5大与上年同期相比,供应商性质结构并无明显变化,对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前5大与上年同期相比,客户性质结构并无明显变化,对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围绕2016年度经营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
公司业绩增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加强质量、成本管理
等,经营业绩保持了稳定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利润21,53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9%;实
现利润总额23,447.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80.12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自炬华科
                                          技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公司
                                          (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炬华
                                          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严格遵守了
                                          股份(本次公
                                                         2014 年 01 月 2019 年 01 月 所做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丁敏华     开发行股票
                                                         21 日        20 日         未发生违反
                                          中公开发售
                                                                                    承诺的情形
                                          的股份除
                                          外),也不由
                                          炬华科技回
                                          购本公司(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炬
                                          华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外)。2、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丁敏华承诺:
               在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两
               年内,不减持
               本人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
               自炬华科技
               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本公司
               (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人)
杭州炬华集
               直接或间接
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炬华
杭州正高投
               科技首次公
资咨询有限
               开发行股票
公司;洪军;余
               前已发行的
钦;郭援越;杨
               股份(本次公                                  严格遵守了
光;刘峥嵘;姜
               开发行股票      2014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月 所做的承诺,
干才;王蕾;张
               中公开发售      21 日         20 日           未发生违反
喜春;包俊明;
               的股份除                                      承诺的情形
周芬;高宜华;
               外),也不由
陈兴华;蒋骏
               炬华科技回
洲;吕向伟;潘
               购本公司(本
轩龙;戴晓华;
               人)直接或间
陈文芳;丁敏
               接持有的炬
华
               华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
               外)。
               自炬华科技                                    严格遵守了
浙江崇德投
               股票上市之                                    所做的承诺,
资有限公司;                    2014 年 01 月 2015 年 01 月
               日起 12 个月                                  未发生违反
浙江浙科银                     21 日         20 日
               内,本公司不                                  承诺的情形,
江创业投资
               转让或者委                                    且已履行结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托他人管理                                束
             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炬华科技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炬华
             科技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炬华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直接、间接持
             有其股份超
             过股本总额
             的 5%的股东
             丁敏华、炬华
             集团、洪军、
             余钦、郭援
             越、杨光、刘
             峥嵘承诺:对
             于本次公开
             发行前直接、
             间接持有的
丁敏华;杭州 公司股份,丁
                                                       严格遵守了
炬华集团有   敏华、炬华集
                            2014 年 01 月 2019 年 01 月 所做的承诺,
限公司;洪军; 团、洪军、余
                            02 日        20 日         未发生违反
余钦;郭援越; 钦、郭援越、
                                                       承诺的情形
杨光;刘峥嵘 杨光、刘峥嵘
             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炬华
             科技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
             诺,在锁定期
             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
外)。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在满
足以下条件
的前提下,可
进行减持:
(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
没有延长锁
定期的相关
情形,如有锁
定延长期,则
顺延;(2)如
发生丁敏华、
炬华集团、洪
军、余钦、郭
援越、杨光、
刘峥嵘需向
投资者进行
赔偿的情形,
该等股东已
经全额承担
赔偿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
人丁敏华承
诺,在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不减
持本人直接
持有的公司
股份。炬华集
团、洪军、余
钦、郭援越、
杨光、刘峥嵘
承诺:在上述
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如
减持则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其中
炬华集团每
年转让的股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不超过其
            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 25%,
            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洪军、郭
            援越、杨光、
            刘峥嵘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余钦可
            100%减持其
            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丁
            敏华、炬华集
            团、洪军、余
            钦、郭援越、
            杨光、刘峥嵘
            保证减持时
            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并提
            前三个交易
            日公告。如未
            履行上述承
            诺出售股票,
            丁敏华、炬华
            集团、洪军、
            余钦、郭援
            越、杨光、刘
            峥嵘将该部
            分出售股票
            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
            上缴公司所
            有。
丁敏华;洪军; 公司控股股                                   严格遵守了
                            2014 年 01 月 2019 年 01 月
郭援越;杨光; 东炬华集团、                                 所做的承诺,
                            02 日         20 日
刘峥嵘;周芬; 炬华集团控                                   未发生违反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吕向伟;杭州 股子公司及                                  承诺的情形
炬华集团有   公司股东正
限公司;杭州 高投资、持有
正高投资咨   公司股份的
询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承
             诺:如本公司
             (本人)在上
             述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所持炬华
             科技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
             炬华科技上
             市后 6 个月内
             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公司
             (本人)持有
             的炬华科技
             股票将在上
             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自动
             延长 6 个月的
             锁定期。持有
             公司股份的
             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同
             时承诺:本人
             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
             行上述承诺。
丁敏华;洪军; 公司全体董      2014 年 01 月 9999 年 12 月 严格遵守了
郭援越;杨光; 事、监事、高 21 日           31 日         所做的承诺,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刘峥嵘;周芬; 级管理人员                           未发生违反
王蕾;包俊明; 承诺:1、本                          承诺的情形
柳美珍;姜干 人将尽可能
才          的避免和减
            少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或其
            他组织、机构
            (以下简称\"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
            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2、
            对于无法避
            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
            易,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根
            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
            股份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
            循平等、自
            愿、等价和有
            偿的一般商
            业原则,与公
            司签订关联
            交易协议,并
            确保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
            允,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
            的标准,以维
            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
            益。3、本人
            保证不利用
            在公司中的
            地位和影响,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人或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保证不
              利用本人在
              公司中的地
              位和影响,违
              规占用或转
              移公司的资
              金、资产及其
              他资源,或要
              求公司违规
              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
              东炬华集团、
              实际控制人
              丁敏华承诺:
              1、本人(本
              公司)将尽
              职、勤勉地履
              行《公司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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