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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0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2019年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五)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六)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八)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关于召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认为:2020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对其他议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核查职责,发表了同意意见。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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