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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2020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7次监事会,监事会3名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的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3名监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议案
2020年3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迁移的议案》
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迦南凯鑫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5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0年7月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迦南凯鑫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涉及补偿事项的议案》
2020年8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9月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滚存利润的安排 2.8上市地点 2.9 决议的有效期 2.10本次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10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四)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执行,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也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并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财务状况监督,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合作,做到常规性检查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第二,内控制度监督,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协助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使公司规范化运行。

第三,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和承诺履行情况监督。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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