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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虎根、胡柏升、陈智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虎根、胡柏升、陈智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独立意见与合理化建议,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与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都能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背景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和职责。

其中,2020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虎根82600
胡柏升81700
陈智敏817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

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均参加了各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 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虎根5500
胡柏升6600
陈智敏2200

公司2020年度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既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对相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2020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竞拍土地、对外投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建议和意见均得到了公司的重视和采纳,对董事会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关独立意见已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2020年度对公司相关会议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事项意见
2020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5月21日第四届董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二、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2020年7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迦南凯鑫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涉及补偿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9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2020年度工作交流与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人员开展交流,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平时也经常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根据所学所知为公司发展经营出谋划策。

五、2020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对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时间安排与进度等进行全程跟踪,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相互配合,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审慎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并提供了履职所需的一切必要条件。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表示感谢!

2021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王虎根胡柏升陈智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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