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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佳全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5)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6)审议《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2)审议《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

(9)审议《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四)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七)本公司2020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2020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经与会监事审议后,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公司董

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也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四)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

(六) 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在 2020年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有效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

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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