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
年度薪酬预案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归属于2023年度的报酬超出薪酬预案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3年度薪酬预案 | 2023年度获得的报酬总额 | 合计 | 备注 | ||
基本薪酬 | 激励薪酬 | 基本薪酬 | 激励薪酬 | ||||
蒋军 | 原董事长 | 60 | 30-90 | 68.89 | 78.66 | 147.55 | 已离任 |
余厚蜀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60 | 30-90 | 66.61 | 83.35 | 149.96 | |
李伯韬 | 董事、副总经理 | 30 | 20-70 | 49.36 | 53.63 | 102.99 | 原任职副总经理 |
李华 | 副总经理 | 30 | 20-70 | 37.58 | 61.90 | 99.4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确认上述董事2023年度薪酬超出薪酬预案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基本薪酬 | 激励薪酬 |
王 磊 | 董事长 | 60 | 30-90 |
余厚蜀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60 | 30-90 |
李伯韬 | 董事、副总经理 | 60 | 30-90 |
冯秋菊 | 董事 | 0 | 0 |
(2)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姓名 | 职务 | 薪酬标准 |
苏 影 | 独立董事 | 8万/年 |
谭 跃 | 独立董事 | 8万/年 |
唐明琴 | 独立董事 | 8万/年 |
(3)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按监事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和考核结果向监事发放薪酬,除此外不另行支付报酬。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基本薪酬 | 激励薪酬 |
王寿钦 | 副总经理 | 30 | 20-70 |
李 华 | 副总经理 | 30 | 20-70 |
胡 珺 | 董事会秘书 | 30 | 20-70 |
曹秉安 | 财务总监 | 30 | 20-70 |
4.发放办法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激励薪酬包含季度激励薪酬和年度激励薪酬,季度激励薪酬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年度薪酬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年度薪酬发放总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认。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不含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各类社会保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预案中董事、监事薪酬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