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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红相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5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54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458,490.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19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20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累计 投入金额投入进度
1、收购星波通32.46%股权21,000.0021,000.0020,999.98100.00%
2、年产24,700套配网自动化产品扩产易地技改项目10,000.009,215.857,536.7781.78%
3、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10,000.009,330.001,820.0119.51%
4、补充流动资金17,500.0017,500.0017,500.00100.00%
合计58,500.0057,045.8547,856.7683.89%

三、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前原预计建成投产时间调整后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2022年3月2023年6月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变压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在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疫情影响该项目专用设备采购定制到货延迟,同时有关行业标准较预期延期颁布等因素导致项目施工放缓。公司结合生产和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6月。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的建设时间延长15个月,项目预计建成投产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

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包桉泰 王万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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