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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情况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通新材”)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臧立根先生、王文红先生、李志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臧立根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文红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李志国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臧立根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拟担任公司监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文红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李志国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臧立根先生、王文红先生、李志国先生原定任职期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三位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后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臧立根先生通过委托管理方式拥有公司股份32,400,000股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0%;持有公司控股法人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2%的股权,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7,971,910股。臧立根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其所做的相关承诺;王文红先生、李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臧立根先生、王文红先生、李志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臧永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臧永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3日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臧永奕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6月毕业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本科学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臧永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持有公司控股法人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10%的股权,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7,971,910股。臧永奕先生具备与其行使公司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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