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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亲自参加监事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2020年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月23日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2月21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25日1、《关于公司终止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6月24日1、《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8月17日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1、《关于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9、《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10、《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2、《关于放弃1项共有专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10月21日1、《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1月4日1、《关于提前赎回“先导转债”的议案》
1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1月9日1、《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12月23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

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后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2020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投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度,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的产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8、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对信息披露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1年度监事会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针对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探索企业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对公司内外部审计信息做充分掌握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和监管,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3、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法律及金融知识的学习,丰富各类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检查技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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