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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自我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融资计划的议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规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为:

(一)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二)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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