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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厦门精配软件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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