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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2-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3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116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建辉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67,196,78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2,790,20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6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406,57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981,4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74,87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406,57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2,790,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47%;反对4,40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75,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863%;反对4,406,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逐项审议

8.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63,336,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3%;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2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5%;反对3,860,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7,101,8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886,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9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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