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全志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4,754,125.7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268,083.5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0,284,184.6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9,139,696.47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9,139,696.4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000,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2,400,30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