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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程宗玉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3,215,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5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8,178,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5,036,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45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83,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3,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33%。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程宗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2.候选人:选举李太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3.候选人:选举张经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4.候选人:选举李鹏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5.候选人:选举阎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6.候选人:选举臧显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1.候选人:选举程宗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2.候选人:选举李太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3.候选人:选举张经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4.候选人:选举李鹏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5.候选人:选举阎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6.候选人:选举臧显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程宗玉先生、李太权先生、张经时先生、李鹏志先生、阎军先生、臧显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2.02.候选人:选举蒋岩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2.03.候选人:选举张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2.02.候选人:选举蒋岩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2.03.候选人:选举张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到先生、蒋岩波先生、张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胡艳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3.02.候选人:选举李娜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胡艳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3.02.候选人:选举李娜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胡艳君女士、李娜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15,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08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沈娜、夏侯寅初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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