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6,269,7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苏奥传感 | 股票代码 | 30050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方太郎 | 倪兴平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 | 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 | ||
传真 | 0514-82775137 | 0514-82775137 | ||
电话 | 0514-82775359 | 0514-82775359 | ||
电子信箱 | olive@yos.net.cn | olive@yos.net.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智能产品及各类车用传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传感器及配件、燃油系统附件及汽车内饰件。汽车传感器及配件产品丰富,其中主要包括油位传感器及配件、水位传感器、蒸汽压力传感器等各类传感器,其中用于国六阶段的燃油蒸发排放系统压力检测传感器已经量产,在多家主机厂多个车型广泛使用;燃油系统附件主要包括国六加油管总成、国六全系阀门、国六燃油泵固定环等产品;汽车内饰件包括仪表板、空调风管等产品;公司响应汽车市场新四化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新四化产品,全力开拓新客户新市场。目前公司新能源零部件主要产品分布在新能源的三电系统即电机,电控,电池系统,其中产品有电机绝缘环、高低压滤波组件及电池包结构件等;传感化方面,应用在新能源车上的压力传感器、速度位置传感器及电流传感器等产品;智能化方面,主要产品包括后雷达预警模块及6目
全景系统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813,511,446.68 | 705,858,213.83 | 15.25% | 667,091,22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274,679.68 | 67,627,697.24 | 54.19% | 86,857,307.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483,096.78 | 57,685,851.43 | 44.72% | 68,102,737.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945,984.50 | 46,607,413.24 | 118.73% | 10,584,799.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2 | 54.55%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2 | 54.55% | 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8% | 6.91% | 2.97% | 9.59%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1,423,057,824.06 | 1,273,162,015.40 | 11.77% | 1,172,742,60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9,508,263.75 | 1,014,472,187.86 | 8.38% | 949,390,055.42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5,940,978.91 | 197,604,184.45 | 230,193,295.27 | 279,772,98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519,353.65 | 30,343,583.95 | 21,131,744.85 | 35,279,99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39,360.18 | 25,135,088.76 | 15,676,340.26 | 28,032,307.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20,881.55 | 9,722,719.62 | 18,964,726.14 | 30,637,657.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17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72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李宏庆 | 境内自然人 | 44.43% | 136,086,300 | 102,064,725 | 49,420,000 | |
汪文巧 | 境内自然人 | 9.10% | 27,883,465 | |||
张旻 | 境内自然人 | 4.09% | 12,531,576 | |||
滕飞 | 境内自然人 | 4.04% | 12,381,716 | 11,535,576 | ||
陈武峰 | 境内自然人 | 1.31% | 4,000,040 | |||
孔有田 | 境内自然人 | 0.58% | 1,791,273 | 1,637,647 | ||
朱满棠 | 境内自然人 | 0.28% | 863,387 | |||
孙月娥 | 境内自然人 | 0.26% | 803,880 | |||
彭小平 | 境内自然人 | 0.20% | 618,600 | |||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青溪3号私募基金 | 其他 | 0.14% | 433,16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毫无疑问是大变局之年,行业转型加速、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及疫情突袭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汽车产业遭遇到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虽然汽车市场环境不佳,2020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35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27.47万元,同比增长54.19%。公司在市场开拓、产品开发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如下:
1.市场开拓稳步进行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工作,坚持两轮驱动战略,积极开发新客户,注重大项目、新能源项目的签约,进一步改善市场开拓质量,不断优化市场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理想汽车、舍弗勒、蔚然等多家客户,进一步强化公司客户多元化发展战略。
2.持续投入创新研究,积极发展新动能
公司紧跟汽车市场技术路线,积极开发各类新能源相关传感器,其中前电流传感器样件已经试验合格;新能源方面,全面做好新能源三电产品(即电池、电机和电控相关的研究);车联网相关的产品开发稳步推行,同时成立深圳车联网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的人才,提升整体的研发能力;技术储备方面,MEMS芯片国产化也在稳步推行,目前样件各项参数合格,正在跑车试验;同时开展LPS(按需供油传感器)、GPF(汽油机颗粒物捕捉器传感器)产品的技术研究;
3.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合作共享促转型
新四化即“传感化、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正加速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在国内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阶段,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都离不开芯片和传感器。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龙微科技9%的股权,获得了自主MEMS压力传感器的芯片结构设计、芯片版图设计、芯片流片工艺、芯片晶圆测试等MEMS压力感应芯片的正向开发和测试能力。无锡龙微是一家专业致力于MEMS传感器芯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一体化运营的综合高新技术企业,其拥有了完备的MEMS研发平台、自动化封装、批量标定产线。标的公司旨在于将MEMS芯片,传感器以及物联网技术融为一体,其本身有MEMS压力,温度,湿度传感器芯片三大类产品。本次的股权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配合效益,实现资源互补,完善公司积极发展高端传感器战略布局,在未来国际芯片供应链持续吃紧的情况下,建立了完善的芯片自主供应能力,同时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国产替代战略要求,提高自我竞争能力。此外,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电驱动系统单位的旋变传感器业务进行了相应的投资,作为电驱动系统中的关键精密零部件,旋变传感器用来检测驱动电机的速度,位置信号,保障电驱动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也可以应用于轨道交通,军工产品及航天领域中,此产品已经开始量产供货,未来会发展成为公司新的业务亮点。
4.质量管控扎实推行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制,系统性的做好质量能力提升,包括质量文化建设、质量策划、过程管控、质量工具应用及子公司质量管理等,客户端PPM及投诉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荣获多项质量奖项,获得通用中国“供应商质量卓越奖”,博格华纳最佳合作伙伴等。公司顺利通过IATF16949质量证书换证审核,本次审核新申请了产品设计过程,从体系角度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加强试验能力建设,采购高精度试验和测试设备,提升设计开发和试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验室顺利通过了比亚迪实验室认可。
5.管理变革与学习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和第三方咨询公司签约管理变革项目,优化组织运作,完善价值链管理体系,在战略规划、组织绩效及管理团队运作等多个维度取得初步成效;公司积极组织内部学习华为管理课程,统一思想,上下对齐。同时,公司积极加强外部交流学习,组织参观了一批国内先进的知名企业,积极向优秀企业学习,提升内部基础能力。
6.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业务范围及管理维度的扩大对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评价,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落实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公司内部逐步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并具备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系统,避免了因内部控制不完善而有损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传感器及配件 | 195,042,027.25 | 28,049,404.55 | 14.38% | 23.05% | 20.90% | -0.26% |
燃油系统附件 | 456,428,072.13 | 148,539,902.08 | 32.54% | 5.31% | 2.69% | -0.84% |
汽车内饰件 | 103,987,964.10 | 30,754,426.05 | 29.57% | 43.96% | 40.61% | -0.71%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奥置业,减少一家合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