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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海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侯大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2,341,996.61            49,002,792.62                          2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02,479.20             5,922,183.23                         -1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528,540.68             5,440,255.12                         -16.7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983,168.46             1,565,407.31                       -2,398.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1.87%                          -1.0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66,175,208.88           807,306,354.64                          -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3,676,378.04           598,773,898.84                           0.8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81,270.3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55.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76.36
合计                                                                    373,938.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 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的C-GIS智能环网柜和智能高压开关柜是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稳定增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智
能电网建设的重要设备。同时国家智能电网建设带来的C-GIS智能环网柜及智能高压开关柜等产品的良好
前景也导致行业参与者不断增加,以ABB、西门子等公司为代表的跨国公司也参与了争夺中国市场份额,
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对此我公司将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和提高经营管理效
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从整机到核心部件生产、研发能力,通过技术升级全面提
升产品核心竞争实力。
2. 应收账款增大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2,259.6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9%,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
较高。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信用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低,
但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如不能及时收回,仍然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且一旦形成坏账
将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回收的相关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加大回款力度,通过对
客户的回款情况进行分类,制定差异化的回款政策,减少或杜绝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
3. 毛利率无法持续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
    因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供给增加、客户招标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随之调整,未来公司主营
业务综合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研发提高产品竞争力,依靠核心部件自主供应等手段,
提升产品和服务整体竞争实力。另一方面,逐步优化产品结构,着重推广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使毛利率能
够保持在比较稳定的水平。
4. 招投标方式等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如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省网公司的销售订单全部通过
投标形式取得,因此,客户的招投标方式、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较多,将造成公司参与市
场竞争较为被动。为此,公司将通过密切关注国家及相关客户招标有关政策的变化,积极制定相应的销售
策略,满足客户招标方面的各项标准。
5. 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及汽车制造等领域的大型企事业单位,
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能对于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因此,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设置质检部,
配备专业质检人员和全面的检测、检验设备和仪器,对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到成品出厂的每个质量环节
进行严格把控,持续提高产品质量。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371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海江           境内自然人               45.10%       78,400,000      78,400,000 质押                  32,900,000
郭长兴           境内自然人                9.58%       16,660,000      16,660,000 质押                   4,250,000
金志毅           境内自然人                5.00%        8,700,000       8,700,000 质押                   8,600,000
吉林省红土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5%        6,000,000       6,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        4,000,000       4,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土信息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        4,000,000       4,000,000
司
吉林省诺金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        4,000,000       4,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徐海涛           境内自然人                1.69%        2,940,000       2,940,000
文莎             境内自然人                1.15%        2,000,000       2,000,000
长春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1,542,000       1,542,000
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金证券-中信证券-国金朴素
                                                                        1,253,729 人民币普通股           1,253,729
资本价值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王春明                                                                     706,755 人民币普通股           706,755
接铭荣                                                                     356,188 人民币普通股           356,188
褚思铭                                                                     28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200
许成梅                                                                     260,762 人民币普通股           264,400
杨文彬                                                                     253,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800
王晓敏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徐中校                                                                     2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000
黄金虎                                                                     218,060 人民币普通股           218,060
吴相鹏                                                                     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徐海江与徐海涛是兄妹关系,与郭长兴是亲属关系,同时担任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
说明                              述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首发前个人类限
徐海江                  78,400,000                                       78,400,000                    2019 年 5 月 5 日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郭长兴                  16,660,000                                       16,66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徐海涛                   2,940,000                                        2,94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杨洪柱                   1,000,000                                        1,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文莎                     2,000,000                                        2,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金志毅                   8,700,000                                        8,7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滕建伟                   1,000,000                                        1,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吉林省红土创业                                                                        首发前机构类限
                         6,000,000                                        6,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投资有限公司                                                                          售股
吉林省诺金创业                                                                        首发前机构类限
                         4,000,000                                        4,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投资有限公司                                                                          售股
深圳市创新投资                                                                        首发前机构类限
                         4,000,000                                        4,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集团有限公司                                                                          售股
深圳市红土信息
                                                                                      首发前机构类限
创业投资有限公           4,000,000                                        4,000,000                    2017 年 5 月 5 日
                                                                                      售股
司
长春市京达投资                                                                        首发前机构类限
                         1,542,000                                        1,542,000                    2019 年 5 月 5 日
服务中心(有限                                                                        售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合伙)
合计     130,242,000   0    0     130,242,000       --             --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在2017年根据行业发展态势,市场变化情况,并结合各项政策导向,公司将紧紧抓住
智能电网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等领域的发展机遇。继续实施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营销模式
创新,将在现有智能电气产品系列的基础上,以C-GIS智能环网开关为导向,持续科技创新促进产品更新,
以企业进步引领行业进步,成为国际一流开关设备企业的发展宗旨。坚持以做大做强主业为根本,不断提
升市场占有率,确保全年战略目标的实现。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中标项目不同,所选用的供应商也不尽相同,从而出现了不同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的排名不同。供应商排名变化对
公司经营情况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客户群体数量较多,对产品的需求时间各不相同,因而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客户的排名变化对
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
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2017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884号);2017年2月27日公司按照《反馈意见》
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2017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
年第1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
件通过。
    (二)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3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
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三)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6年末总股本173,842,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报告期末,权益分派事宜正在
按相关程序推进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2017 年 01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 2017 年 02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关于重大 2017 年 03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及
                                                            总经理,截至
                                                            本函出具之
                                                            日,本人持有
                                                            发行人
                                                            39,200,000 股
                                                            股份,持股比                                截至本公告
                                               股份限售承   例为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徐海江
                                               诺           60.1956%。本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人特此承诺:                                承诺。
                                                            自发行人的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
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价
格将进行除
权除息相应
调整。本人不
因其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上述承诺。
此外,本人同
时承诺:上述
承诺的股份
锁定期限届
满后,本人在
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
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本人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因发
                      行人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
                      致其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
                      份发生变化
                      的,仍应遵守
                      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股东、副
                      董事长及副
                      总经理,截至
                      本函出具之
                      日,本人持有
                      发行人
                      8,330,000 股
                      股份,持股比
                      例 12.7916%。
                                                                  截至本公告
                      本人特此承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郭长兴                诺:自发行人
         诺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股票在证券
                                                                  承诺。
                      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本
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发行
人股份在上
述承诺期限
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公司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
股票此期间
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价格
将进行除权
除息相应调
整。本人不因
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此
外,本人同时
承诺:上述承
诺股份锁定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任职
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的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因发行人
                          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其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
                          规定。
                          截至本函出
                          具之日,本人
                          持有吉林省
                          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下称“发行
                          人”)4,350,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
                          6.6799%。本
                          人特此承诺:
                          自发行人股
                          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截至本公告
             股份限售承   日起十二个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金志毅
             诺           月内,不转让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或者委托他                                       承诺。
                          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截至本函出                                       截至本公告
吉林省红土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5 月 5
                          具之日,本公                                     之日,承诺人
创业投资有   诺                             06 日         日
                          司持有吉林                                       遵守了上述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省金冠电气                           承诺。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3,000,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4.6068%。本
                           公司特此承
                           诺:自发行人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公司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函出
                           具之日,本公
                           司持有吉林
                           省金冠电气
吉林省诺金
                           股份有限公
创业投资有
                           司(下称“发行
限公司;深圳
                           人”)2,000,000                      截至本公告
市创新投资
              股份限售承   股股份,持股 2016 年 05 月           之日,承诺人
集团有限公
              诺           比例为            06 日              遵守了上述
司;深圳市红
                           3.0712%。本                          承诺。
土信息创业
                           公司特此承
投资有限公
                           诺:自发行人
司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公司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股东、董
                      事,截至本函
                      出具之日,本
                      人持有发行
                      人 1,470,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
                      2.2573%。本
                      人特此承诺:
                                                                  截至本公告
                      本人直接或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徐海涛                间接所持的
         诺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发行人股份
                                                                  承诺。
                      在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
月。若公司股
票此期间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价格将
进行除权除
息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其
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此
外,本人同时
承诺:上述承
诺股份锁定
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任职
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的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因发行人
                      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其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
                      规定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截至本公告
         股份限售承   司(下称“发行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05 月 之日,承诺人
张文福
         诺           人”)副总经 06 日         05 日         遵守了上述
                      理、董事会秘                             承诺。
                      书,截至本函
                      出具之日,本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通过长春
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
持有发行人
股份。其中,
长春市京达
投资服务中
心(有限合
伙)持有发行
人 771,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1.1840% ;本
人持有长春
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的合
伙企业出资
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占合
伙企业出资
总额的
2.59%。本人
特此承诺,自
发行人的股
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 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价; 公司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
价, 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 若公司
股票期间有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
项的,价格将
进行除权除
息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其
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此
外,本人同时
承诺:上述承
诺的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
后,本人在任
职期间内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年转让的发
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的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股份。因发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
                      其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发生变化的,
                      仍应遵守上
                      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监事会主
                      席,截至本函
                      出具之日,本
                      人通过长春
                      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
                      持有发行人
                      股份。其中,
                      长春市京达
                      投资服务中
                      心(有限合
                      伙)持有发行                                截至本公告
         股份限售承   人 77.1 万股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6 之日,承诺人
李晓芳
         诺           股份,持股比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例为 1.18%;                                承诺。
                      本人持有长
                      春市京达投
                      资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的合伙企业
                      出资额为人
                      民币 10 万元,
                      占合伙企业
                      出资总额的
                      2.594 %。本人
                      特此承诺,自
                      发行人的股
                      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此
外,本人同时
承诺:上述承
诺的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
后,本人在任
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发
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的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股份。因发行
                    人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
                    其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发生变化的,
                    仍应遵守上
                    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监事,截
                    至本函出具
                    之日,本人通                                截至本公告
       股份限售承   过长春市京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许哲
       诺           达投资服务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中心(有限合                                承诺。
                    伙)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其中,长春市
                    京达投资服
                    务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发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人 771,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1.1840% ;本
人持有长春
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的合
伙企业出资
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占合
伙企业出资
总额的
2.59%。本人
特此承诺,自
发行人的股
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 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此外,本人同
时承诺:上述
承诺的股份
锁定期限届
满后,本人在
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
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 二
十五。本人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因发
行人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
致其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发行人股
                      份发生变化
                      的,仍应遵守
                      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监事,截
                      至本函出具
                      之日,本人通
                      过长春市京
                      达投资服务
                      中心(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其中,长春市
                      京达投资服
                      务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发
                      行人 771,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截至本公告
         股份限售承   1.1840% ;本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吴宗南
         诺           人持有长春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市京达投资                               承诺。
                      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的合
                      伙企业出资
                      额为人民币 8
                      万元,占合伙
                      企业出资总
                      额的 2.08%。
                      本人特此承
                      诺,自发行人
                      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此外,本
人同时承诺:
上述承诺的
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后,本
人在任职期
间内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 二十五。
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因发行人
                          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其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
                          规定。
                          截至本函出
                          具之日,本公
                          司持有吉林
                          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发行
                          人”)771,000
                          股股份,持股
长春市京达                比例为                                  截至本公告
投资服务中   股份限售承   1.1840%。本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心(有限合   诺           公司特此承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伙)                      诺:自发行人                            承诺。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
                          直接或者间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公
                    司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本公司为
                    公司董事长
                    徐海江及其
                    他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员
                    工投资设立
                    的持股公司,
                    本公司股东
                    通过本公司
                    转让其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时,应
                    当遵守其各
                    自出具的相
                    关承诺。
                    截至本函出
                    具之日,本人
                    持有吉林省
                    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下称“发行
                    人”)1,000,000
                                                                 截至本公告
                    股股份,持股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文莎                比例
       诺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1.5356%。本
                                                                 承诺。
                    人特此承诺:
                    自发行人股
                    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截至本函出
                         具之日,本人
                         持有吉林省
                         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下称“发行
                         人”)500,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
                         0.7678%。本
                         人特此承诺:
                         自发行人股
                         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截至本公告
滕建伟;杨洪 股份限售承   日起十二个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柱          诺           月内,不转让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或者委托他                                 承诺。
                         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
                      股份。2.本
                      人作为公司
                      发起人、控股                             截至本公告
         股份减持承   股东,本人对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徐海江
         诺           公司未来发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展充满信心,                             承诺。
                      锁定期满后
                      在一定时间
                      内将继续长
                      期持有公司
                      股份,如本人
                      锁定期满后
                      拟减持公司
                      股份,将通过
                      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并
                      在符合以下
                      条件的前提
                      下进行:(1)
                      自本人上述
                      股份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格,若
                      公司股票期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间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
                      价格将进行
                      除权除息相
                      应调整;(2)
                      自本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
                      转让的公司
                      股份数量不
                      超过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的
                      25%。如根据
                      本人作出的
                      其他公开承
                      诺需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
                      上述期限相
                      应顺延。3、
                      本人将遵守
                      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时
                      须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
                      公告的要求。
                      4、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进行减持的,
                      本人减持收
                      益无偿划归
                      公司所有。
                      1.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
                                                                 截至本公告
                      市之日起十
         股份减持承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05 月 之日,承诺人
金志毅                二个月内,不
         诺                           06 日        05 日         遵守了上述
                      转让或者委
                                                                 承诺。
                      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2.本人对公
司未来发展
充满信心,锁
定期满后在
一定时间内
将继续持有
公司股份。本
人自上述锁
定期满后,如
减持公司股
份,将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并在
符合以下条
件的前提下
进行减持:
(1)自本人
上述股份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格,若公司股
票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价格
将进行除权
除息相应调
整;(2)自本
人股份锁定
期满后两年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内,前十二个
                      月内转让的
                      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
                      的 50%;后十
                      二个月内可
                      转让所持有
                      的剩余公司
                      股份。如根据
                      本人作出的
                      其他公开承
                      诺需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
                      上述期限相
                      应顺延。3.如
                      公司上市后
                      本人持股仍
                      超过 5%,本
                      人在减持时
                      提前三个交
                      易日履行公
                      告义务。4.如
                      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进行
                      减持的,本人
                      减持收益无
                      偿划归公司
                      所有。
                      1.本人自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截至本公告
         股份减持承   委托他人管      2016 年 05 月 2017 年 05 月 之日,承诺人
郭长兴
         诺           理本人直接      06 日        05 日         遵守了上述
                      或间接持有                                 承诺。
                      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2.本
人作为公司
发起人、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本人对
公司未来发
展充满信心,
锁定期满后
在一定时间
内将继续长
期持有公司
股份,如本人
锁定期满后
拟减持公司
股份,将通过
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并
在符合以下
条件的前提
下进行:(1)
自本人上述
股份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格,若
公司股票期
间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
价格将进行
除权除息相
应调整;(2)
自本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
转让的公司
股份数量不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超过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的
                          25%。如根据
                          本人作出的
                          其他公开承
                          诺需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
                          上述期限相
                          应顺延。3.如
                          公司上市后
                          本人持股仍
                          超过 5%,本
                          人在减持时
                          提前三个交
                          易日履行公
                          告义务。4.如
                          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进行
                          减持的,本人
                          减持收益无
                          偿划归公司
                          所有。
                          (一)本次发
                          行上市后的
                          利润分配政
                          策根据公司
                          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五
陈建业;陈英
                          次临时股东
智;郭长兴;李
                          大会制定、
海永;李晓芳;                                                          截至本公告
                          2013 年 12 月
毛志宏;王希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分红承诺   19 日召开的
庆;吴宗南;徐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2013 年第六
海滨;徐海江;                                                          承诺。
                          次临时股东
徐海涛;许哲;
                          大会、2014 年
张文福
                          2 月 12 日召开
                          的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
                          201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大会修订
的《公司章程
(草案)》,本
次股票发行
并上市完成
后,公司采取
的股利分配
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
形式和期间
间隔:公司可
以采取现金
或者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同时
符合现金及
股票分红条
件的情况下,
应当优先采
取现金分红
方式;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现金
分红。2.现
金分红的条
件和最低比
例:在公司当
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数且
保证公司能
够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如
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
生,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
且以现金方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二十;
具体每个年
度的分红比
例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
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提
出预案。3.公
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
政策:(1)公
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2)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40%;(3)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上述
重大资金支
出事项是指
以下任一情
形:①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或购
买资产累计
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
近一次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
额的 20%;②
当年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为负;③中国
证监会或者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情形。
4.股票股利
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
金分红比例
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
股票股利的
方式分配利
润。公司在确
定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
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
考虑以股票
方式分配利
润后的总股
本是否与公
司目前的经
营规模、盈利
增长速度相
适应,并考虑
对未来债权
融资成本的
影响,以确保
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全体
股东的整体
利益和长远
利益。5.利
润分配方案
的制定及论
证公司拟进
行利润分配
时,应按照以
下决策程序
和机制对利
润分配方案
进行研究论
证:(1)在定
期报告公布
前,公司管理
层、董事会应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当在充分考
虑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保
证正常生产
经营及业务
发展所需资
金和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
的前提下,研
究论证利润
分配预案;
(2)公司董
事会拟订具
体的利润分
配预案时,应
当遵守我国
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
策;(3)公司
董事会在有
关利润分配
方案的决策
和论证过程
中,可以通过
电话、传真、
信函、电子邮
件、公司网站
上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
台等方式,与
独立董事、中
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独
立董事和中
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
问题。6.利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润分配方案
的决策机制
与程序公司
利润分配预
案由董事会
提出,但需事
先征求独立
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独
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
意见,监事会
应对利润分
配预案提出
审核意见。利
润分配预案
经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
审核同意,并
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
请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
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7.调
整或变更利
润分配政策
的决策机制
与程序公司
根据生产经
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
发展需要,或
者外部经营
环境、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确
需调整或变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
或变更后的
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利润
分配政策调
整或变更的
议案由董事
会制定,并提
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审
议时需经全
体董事过半
数同意并经
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
同意方为通
过。独立董事
应当对利润
分配政策调
整或变更发
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
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提出
审核意见;调
整或变更利
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经董
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
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公司
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为社会公众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
便利。8.利
润分配政策
的实施 (1)
公司应当严
格按照证券
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
年度报告中
披露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
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①是
否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
求;②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
否明确和清
晰;③相关的
决策程序和
机制是否完
备;④独立董
事是否履职
尽责并发挥
了应有的作
用;⑤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
分表达意见
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是否得到了
充分保护等。
公司对现金
分红政策进
行调整或变
更的,还应当
详细说明调
整或变更的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条件和程序
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2)
公司当年盈
利但董事会
未作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
案的,应当在
年度报告中
详细说明未
进行现金分
红的原因及
未用于现金
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
用途,董事会
会议的审议
和表决情况,
以及独立董
事对未进行
现金分红或
现金分红水
平较低的合
理性发表的
独立意见。公
司董事长、财
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在
年度报告披
露之后、年度
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之
前,在上市公
司业绩发布
会中就现金
分红方案相
关事宜予以
重点说明。如
未召开业绩
发布会的,应
当通过现场、
网络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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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方式召
开说明会,就
相关事项与
媒体、股东特
别是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的机构投资
者、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
交流,及时答
复媒体和股
东关心的问
题。9.存在
股东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公司
在进行利润
分配时,公司
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
用的资金。
(二)上市后
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
1.股东回报
规划制定考
虑因素:公司
着眼于长远
和可持续发
展,综合考虑
了企业实际
情况、发展目
标,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
制,从而对股
利分配作出
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
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定性。2.股
东回报规划
制定原则:公
司股东回报
规划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
东(特别是公
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
见,坚持现金
分红为主这
一基本原则,
每年现金分
红不低于当
期实现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3.股东
回报规划制
定周期和相
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
三年重新审
阅一次《股东
分红回报规
划》,根据股
东(特别是公
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
见对公司正
在实施的股
利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
确定该时段
的股东回报
计划。但公司
保证调整后
的股东回报
计划不违反
以下原则:即
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配股利,以
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20%。
在完成现金
股利分配后
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达
到或超过股
本 100%的情
况下,上市后
三年内,公司
将另行增加
至少一次股
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
结合具体经
营数据,充分
考虑公司盈
利规模、现金
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
期资金需求,
并结合股东
(特别是公
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
见,制定年度
或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通
过后实施。
4.上市后未
来三年内股
东分红回报
计划:公司在
足额预留法
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以
后,每年向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现金分配
                           股利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
                           润的 20%。在
                           确保足额现
                           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另行
                           增加股票股
                           利分配和公
                           积金转增。公
                           司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
                           后,由公司董
                           事会提出分
                           红议案,并交
                           付股东大会
                           通过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
                           形式进行表
                           决。公司接受
                           所有股东、独
                           立董事、监事
                           和公众投资
                           者对公司分
                           红的建议和
                           监督。
                           公司持股 5%
                           以上主要股
                           东均作出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承诺内容如
            关于同业竞                                                 截至本公告
                           下:1.本人/
郭长兴;金志 争、关联交                    2016 年 05 月                之日,承诺人
                           本公司/本企                    9999-12-31
毅;徐海江   易、资金占用                  06 日                        遵守了上述
                           业及下属全
            方面的承诺                                                 承诺。
                           资或控股子
                           企业(如有)
                           目前没有,将
                           来亦不会在
                           中国境内外、
                           以任何方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包括但不
限于自营、合
资或联营)直
接或间接控
制任何导致
或可能导致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直接
或间接产生
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的企
业,亦不生产
任何与发行
人产品相 同
或相似或可
以取代发行
人产品的产
品,以及以其
他任何方式
参与或进行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存在
竞争的相关
业务活动;
2.如果发行
人认为本人/
本公司/本企
业或各全资
及控股子企
业(如有)从
事了对发行
人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
务,本人/本公
司/本企业将
愿意以公平
合理的价格
将该等资产
或股权转让
给发行人;
3.如果本人/
本公司/本企
业将来可能
存在任何与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人主营
业务产生直
接或间接竞
争的业务机
会,应立即通
知发行人并
尽力促使该
业务机会按
发行人能合
理接受的条
款和条件首
先提供给发
行人,发行人
对上述业务
享有优先购
买权。本人/
本公司/本企
业承诺,因违
反该承诺函
的任何条款
而导致发行
人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
和开支,将予
以赔偿。该承
诺函自本企
业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直至发生以
下情形为止
(以较早为
准):(1)本
企业不再直
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的
任何股份;
(2)发行人
终止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本人/本公司/
本企业在该
承诺函中所
作出的保证
和承诺均代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本企业及
                            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企业
                            (如有)而作
                            出。
                            公司全体股
                            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
                            关于规范及
                            减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承
                            诺内容如下:
长春市京达
                            1.本承诺出
投资服务中
                            具日后,本人
心(有限合
                            /本公司/本企
伙);陈建业;
                            业将尽可能
陈英智;郭长
                            避免与发行
兴;吉林省红
                            人及其控股
土创业投资
                            子公司之间
有限公司;吉
                            的关联交易;
林省诺金创
                            2.对于无法
业投资有限
                            避免或者因
公司;金志毅; 关于同业竞                                                截至本公告
                            合理原因发
李海永;李晓 争、关联交                      2016 年 05 月 9999 年 12 月 之日,承诺人
                            生的关联交
芳;毛志宏;深 易、资金占用                   06 日        31 日         遵守了上述
                            易,本人/本公
圳市创新投     方面的承诺                                              承诺。
                            司/本企业将
资集团有限
                            严格遵守有
公司;深圳市
                            关法律、法
红土信息创
                            规、深圳证券
业投资有限
                            交易所有关
公司;滕建伟;
                            上市规则及
王希庆;文莎;
                            《公司章程》
吴宗南;徐海
                            的规定,遵循
滨;徐海江;徐
                            等价、有偿、
海涛;许哲;杨
                            公平交易的
洪柱;张文福
                            原则,履行合
                            法程序并订
                            立相关协议
                            或合同,及时
                            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关联
                            交易的公允
                            性;3.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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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本企
                            业承诺不通
                            过关联交易
                            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4.本人有关
                            关联交易承
                            诺将同样适
                            用于与本人
                            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父
                            母、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
                            满 18 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和子
                            女配偶的父
                            母)等重要关
                            联方,本人将
                            在合法权限
                            内促成上述
                            人员履行关
                            联交易承诺。
                            如发生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截至本公告
吉林省金冠                  收盘价均低
             IPO 稳定股价                  2016 年 05 月                之日,承诺人
电气股份有                  于每股净资                     2019-05-05
             承诺                          06 日                        遵守了上述
限公司                      产(以最近一
                                                                        承诺。
                            期经审计的
                            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
                            为准),在不
                            触及关于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市公司退市
条件的前提
下,公司将启
动股份回购
措施稳定股
价,具体如
下:(1)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具体条
件如发生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出
现收盘价均
低于每股净
资产(以最近
一期经审计
的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
益为准)的情
形,在不触及
关于上市公
司退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
司应当尽快
采取措施稳
定股价,并尽
快促使公司
股价恢复至
每股净资产
及以上的水
平。(2)稳定
股价的具体
措施如发生
上述情形,公
司将督促控
股股东、董事
(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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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
应当于上述
情形发生后
30 日内启动
下列稳定股
价的措施:①
公司股份回
购:A.股份
回购价格确
定回购价格
的原则:董事
会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上一
年度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每股收益及
上一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
资产为基础,
参考国内 A
股同行业上
市公司市盈
率及市净率
的平均水平,
同时结合公
司当时的财
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回购股份的
价格或者价
格区间。董事
会拟定回购
股份的价格
或者价格区
间以后,需要
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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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购期内
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
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
发行股本权
证等事宜,自
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
价格或者价
格区间。B.股
份回购数量
公司董事会
应当根据综
合考虑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的
交易价格、公
司净资产金
额及公司现
金流的实际
可承受能力
等因素,合理
确定股份回
购数量。C.股
份回购资金
公司董事会
应当结合公
司当时的财
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特别
是公司现金
流的可承受
能力等因素,
合理确定回
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上限。
D.股份回购
方案的制定
与实施公司
董事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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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
变化情况和
公司经营的
实际状况,制
定公司股份
回购方案,并
及时召开股
东大会进行
审议。在股份
回购方案经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应
当履行债权
人通知及公
告及其他法
定减资程序。
公司回购股
份,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十
日内注销。公
司制定与实
施股份回购
方案应当根
据中国证监
会及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
披露等法定
义务。②其他
措施公司将
监督控股股
东、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
其关于增持
公司股票承
诺的内容。未
来新任的公
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
出具关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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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
的相关承诺。
公司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时应提前
公告具体实
施方案,且不
得因公司回
购股份及控
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
份措施中一
项或多项的
实施导致不
再符合公众
持股 25%比
例要求。(3)
稳定股价措
施的实施本
公司董事会
将在公司股
票价格触发
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
之日起的 30
日内制订稳
定公司股价
的具体实施
方案,并在履
行完毕相关
内部决策程
序和外部审
批/备案程序
(如需)后进
行实施。控股
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在 30
日内向公司
提出将采取
的稳定股价
的增持股份
数量、增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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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增持方式
等具体措施
内容。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
实施前应当
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
要求予以公
告。公司稳定
股价措施实
施完毕及控
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履
行完毕之日
起 2 个交易日
内,公司应将
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情况
予以公告。
(4)稳定股
价方案的终
止自股价稳
定方案公告
之日起,若出
现以下任一
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
价措施实施
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
公告的稳定
股价方案终
止执行:①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
日后,因利润
分配、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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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
                        致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
                        调整);②继
                        续回购或增
                        持公司股份
                        将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
                        件。
                        如发生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每股净资
                        产(以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
                        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归属
                                                                  截至本公告
                        于母公司的
         IPO 稳定股价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5 月 5 之日,承诺人
徐海江                  所有者权益
         承诺                          06 日        日            遵守了上述
                        为准),在不
                                                                  承诺。
                        触及关于上
                        市公司退市
                        条件的前提
                        下,本人作为
                        公司实际控
                        制人,应当通
                        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在
                        二级市场以
                        买入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
                        份,资金来源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为自筹取得。
                         本人在 6 个月
                         内增持的公
                         司权益的股
                         份不低于其
                         届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
                         的 2%。本人
                         在此期间增
                         持的股份,在
                         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对其
                         增持的股份
                         不得出售。本
                         人在增持前
                         应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具
                         体实施计划
                         方案,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
                         及豁免申请
                         要约收购(如
                         适用)等法定
                         义务。上述承
                         诺对本人具
                         有约束力。本
                         人遵守公司
                         通过的稳定
                         股价预案的
                         其他与本人
                         相关的义务。
                         本人承诺在
                         公司通过稳
                         定股价预案
                         涉及公司实
                         施的回购等
                         相关措施时
                         在相关董事
                         会及股东大
                         会上对相关
                         议案投赞成
                         票。
陈英智;郭长 IPO 稳定股价 如发生公司      2016 年 05 月 2019 年 05 月 截至本公告
兴;李海永;徐 承诺        首次公开发      06 日        05 日         之日,承诺人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海滨;徐海涛;   行股票并上                           遵守了上述
张文福         市之日起三                           承诺。
               十六个月内,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每股净资
               产(以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
               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
               为准),在不
               触及关于上
               市公司退市
               条件的前提
               下,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应
               当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
               统在二级市
               场以买入的
               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资金
               来源为自筹
               取得。本人应
               当于 6 个月内
               以本人上一
               年年度或当
               年年度(如当
               年入职)的税
               后工资薪酬
               收入总数的
               四分之一用
               于在二级市
               场上增持公
               司股票。在此
               期间增持的
               股份,在增持
               完成后 6 个月
               内对其增持
               的股份不得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出售。在启动
                          上述股价稳
                          定措施时,本
                          人应提前向
                          公司董事会
                          报告,公司将
                          按相关规定
                          及时公告,履
                          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述承
                          诺对本人具
                          有约束力。自
                          上述承诺作
                          出之日起不
                          因本人离职、
                          职务变更等
                          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
                          诺内容。本人
                          遵守公司通
                          过的稳定股
                          价预案的其
                          他与本人相
                          关的义务。董
                          事承诺在公
                          司通过稳定
                          股价预案涉
                          及公司实施
                          的回购等相
                          关措施时在
                          相关董事会
                          上(如本人届
                          时为公司董
                          事)对相关议
                          案投赞成票。
                          如公司招股
陈建业;陈英
                          说明书有虚
智;郭长兴;李
                          假记载、误导
海永;李晓芳;                                                        截至本公告
                          性陈述或者
毛志宏;王希                              2016 年 05 月 9999 年 12 月 之日,承诺人
               其他承诺   重大遗漏,致
庆;吴宗南;徐                             06 日        31 日         遵守了上述
                          使投资者在
海滨;徐海江;                                                        承诺。
                          证券交易中
徐海涛;许哲;
                          遭受损失的,
张文福
                          将依法赔偿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者损失。
                    如投资者发
                    现上述情形,
                    有权启动向
                    公司及本人
                    提出索赔要
                    求或提起民
                    事诉讼等救
                    济途径,公司
                    及本人对招
                    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的事实及赔
                    偿范围等无
                    异议,或经过
                    有权部门认
                    定该违法事
                    实及赔偿范
                    围后,本人于
                    30 日内安排
                    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如未
                    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
                    了损害赔偿
                    的承诺,公司
                    有权暂时扣
                    留其工资、薪
                    酬及津贴,直
                    至其履行上
                    述相关义务
                    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徐海江就
                                                              截至本公告
                    社保和住房
                                   2016 年 05 月 9999 年 12 月 之日,承诺人
徐海江   其他承诺   公积金出具
                                   06 日        31 日         遵守了上述
                    承诺如下:若
                                                              承诺。
                    公司因有关
                    政府部门或
                    司法机关认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定需补缴社
会保险费(包
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医
疗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
险)和住房公
积金,或因社
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
事宜受到处
罚,或被任何
相关方以任
何方式提出
有关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的合
法权利要求,
本人将代公
司承担经有
关政府部门
或司法机关
认定的需由
公司补缴的
全部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罚款
或赔偿款项,
全额承担被
任何相关方
以任何方式
要求的社会
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或
赔偿款项,以
及因上述事
项而产生的
由公司支付
的或应由公
司支付的所
有相关费用。
本人进一步
承诺,在承担
上述款项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费用后将不
                          向公司追偿,
                          保证公司不
                          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以下
                          事项:(1)承
                          诺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
                          位或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
                          利益;(2)承
                          诺对自身的
                          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
徐卫东;陈英               (3)承诺不
智;郭长兴;李              动用公司资                                    截至本公告
海永;毛志宏;              产从事与其      2016 年 05 月 9999 年 12 月 之日,承诺人
               其他承诺
王希庆;徐海               履行职责无      06 日         31 日           遵守了上述
滨;徐海江;徐              关的投资、消                                  承诺。
海涛;张文福               费活动;(4)
                          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5)承诺
                          公司的股权
                          激励计划(如
                          有)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北京市金杜                发行人保荐                                    截至本公告
                                          2016 年 05 月 9999 年 12 月
律师事务所;               机构(主承销                                  之日,承诺人
                                          06 日         31 日
天健会计师                商)兴业证券                                  遵守了上述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务所(特殊   股份有限公                           承诺。
普通合伙);    司承诺:如因
兴业证券股     本公司为发
份有限公司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
               损失。发行人
               律师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
               务所承诺:如
               因本所为发
               行人本次发
               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经司
               法机关生效
               判决认定后,
               本所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
               因本所制作、
               出具的文件
               所载内容有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而遭受的损
               失。发行人会
               计师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承诺:
               如因本所为
               发行人本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如
                                                                   能证明本所
                                                                   没有过错的
                                                                   除外。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7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45.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76.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7 年
C-GIS 智能型环网开                                         10,618.
                     否          15,410 15,410 3,424.83                 68.91% 12 月 31            0          0否       否
关设备建设项目
                                                                                   日
                                                                                   2017 年
智能型高压开关控                                           1,841.9
                     否           3,070   3,070    78.99                60.00% 12 月 31            0          0否       否
制系统技改项目
                                                                                   日
                                                           2,232.0                 2017 年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3,010   3,010   141.66                74.16%                     0          0否       否
                                                                   7               12 月 3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384   2,384          2,384 100.00%                   0       0否        否
                                                          17,07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874 23,874 3,645.48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0       0
                                                          17,076.
合计                      --     23,874 23,874 3,645.48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将募投建设项目:C-GIS 智能型环网
                     开关设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为延寿路以东,甲一路以南,长青公路以西,
                     公司现厂区南面新取得的土地上。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币 228.42 万元,上述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
况
                     审[2015]7-455 号)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根据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
况
                     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项目尚未完工,故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无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情况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回报公司股
东、结合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定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在2017年2月2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了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限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客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既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
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2,759,099.53                        270,107,748.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870,500.00                         13,074,633.94
    应收账款                                          222,596,679.40                        217,503,194.58
    预付款项                                           13,686,283.42                          9,680,662.6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1,492,105.28                          9,217,318.3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2,682,903.70                         59,694,511.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189.07                             49,450.24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15,102,760.40                        579,327,519.3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5,288,872.30                       105,976,952.38
    在建工程                        63,561,113.66                        63,304,553.6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523,025.15                        17,613,278.8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0,461.20                         2,430,786.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388,976.17                        38,653,26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1,072,448.48                       227,978,835.32
资产总计                           766,175,208.88                       807,306,354.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486,354.80                        63,188,431.80
    应付账款                        68,496,634.33                        83,844,214.32
    预收款项                         1,488,565.20                         4,038,563.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8,012.53                            33,047.46
    应交税费                         2,522,246.88                         6,966,340.9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59,646.20                           490,014.8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8,981,459.94                       178,560,613.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9,872,992.99                        16,255,458.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872,992.99                        16,255,458.29
负债合计                     148,854,452.93                       194,816,071.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3,842,000.00                       173,842,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819,756.96                       189,819,756.9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25,092,340.99                         25,092,340.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14,922,280.09                        210,019,800.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3,676,378.04                        598,773,898.84
    少数股东权益                                       13,644,377.91                         13,716,384.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7,320,755.95                        612,490,283.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6,175,208.88                        807,306,354.64
法定代表人:徐海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大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4,213,995.46                        247,599,394.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270,500.00                         10,777,633.94
    应收账款                                          183,833,568.13                        187,497,153.00
    预付款项                                           12,242,126.11                          9,296,106.2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9,758,035.51                          6,773,360.87
    存货                                               43,267,768.03                         47,217,965.1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51,585,993.24                        509,161,613.4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1,394,330.00                         31,394,330.00
    投资性房地产                                        3,253,655.53                          3,302,277.8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95,524,136.30                        95,957,880.48
    在建工程                        63,561,113.66                        63,304,553.6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438,481.85                        17,560,167.7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4,432.70                         2,204,758.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263,526.17                        38,531,26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5,519,676.21                       252,255,231.60
资产总计                           727,105,669.45                       761,416,845.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                        1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486,354.80                        63,188,431.80
    应付账款                        55,909,333.28                        67,297,816.80
    预收款项                         1,472,315.20                         3,587,724.02
    应付职工薪酬                        26,691.13                            31,386.25
    应交税费                         1,618,596.38                         5,558,059.3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59,110.42                           480,055.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2,472,401.21                       155,143,473.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9,872,992.99                          16,255,458.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872,992.99                          16,255,458.29
负债合计                               132,345,394.20                            171,398,932.2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3,842,000.00                            173,842,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880,856.42                            189,880,856.4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5,092,340.99                          25,092,340.99
    未分配利润                         205,945,077.84                            201,202,715.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4,760,275.25                            590,017,912.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7,105,669.45                            761,416,845.0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2,341,996.61                          49,002,792.62
    其中:营业收入                         62,341,996.61                          49,002,792.6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7,151,443.18                          42,112,754.8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39,407,043.52                        30,300,184.1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975,119.01                           174,088.62
           销售费用                       5,058,876.42                         3,510,601.19
           管理费用                      12,356,844.69                         8,302,263.40
           财务费用                        -389,704.40                          -202,513.97
           资产减值损失                    -256,736.06                           28,131.4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90,553.43                         6,890,037.82
    加:营业外收入                         381,779.34                           491,182.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798.20                           10,60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64,534.57                         7,370,619.96
    减:所得税费用                         734,061.89                          1,036,364.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30,472.68                         6,334,25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02,479.20                         5,922,183.23
    少数股东损益                            -72,006.52                          412,072.7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30,472.68                          6,334,25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902,479.20                          5,922,183.2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2,006.52                           412,072.7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徐海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大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47,837,305.36                         37,928,242.47
    减:营业成本                                            31,328,487.97                         24,196,057.37
    税金及附加                                            767,937.14                            143,022.4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2,554,294.53                          2,883,441.63
         管理费用                     9,313,439.05                          6,242,275.87
         财务费用                      -427,127.06                          -189,562.33
         资产减值损失                  -802,169.47                          -369,008.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02,443.20                          5,022,016.00
    加:营业外收入                      381,779.34                           483,182.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798.20                            10,60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476,424.34                          5,494,598.1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34,061.89                           661,552.4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42,362.45                          4,833,045.7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742,362.45                         4,833,045.7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704,167.98                         56,769,522.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109,745.74                          3,132,756.1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813,913.72                         59,902,278.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819,179.29                         32,893,844.6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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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9,073,633.91                           6,913,916.7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01,449.31                           8,404,551.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4,602,819.67                          10,124,557.5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797,082.18                          58,336,87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83,168.46                          1,565,407.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998,805.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8,80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1,727,343.97                             71,179.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727,343.97                             71,17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28,538.97                            -71,17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                          10,000,000.0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00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00,000.00                          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77,383.33                           10,512,722.49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77,383.33                          20,512,72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77,383.33                         -10,512,722.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889,090.76                             -9,018,494.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1,425,484.18                         113,088,640.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536,393.42                         104,070,146.2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056,826.78                          49,937,920.7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690,527.34                           3,110,996.5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47,354.12                          53,048,917.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803,949.37                          25,108,467.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509,432.93                           4,462,639.1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93,911.77                           7,595,945.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587,673.14                           9,158,175.2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794,967.21                          46,325,22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47,613.09                           6,723,690.2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998,805.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8,80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1,658,893.97                             20,00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658,893.97                             2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60,088.97                            -2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00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7,025.00                          10,512,722.4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37,025.00                          20,512,72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37,025.00                        -10,512,722.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844,727.06                         -3,809,032.2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110,223.45                         98,378,601.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265,496.39                         94,569,568.97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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