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
董事签名(共5名董事):
朱先德 | 陈开和 | |
胡鹏飞 | 仇健 | |
叶代启 |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监事签名(共3名监事):
朱宇宙 | 赵丽娥 | |
杨 军 |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共6名高级管理人员):
胡鹏飞 | 周智勇 | |
朱 青 | 杨 静 | |
肖锋华 | 肖巧霞 |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