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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如下修订: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1.1 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1.1 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2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5、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5、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出售或购买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应视为本规则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规则上述规定。已按照本规则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前款第1、2、3、5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4)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十五)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12)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1)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2)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3)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本规则上述规定。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规则上述规定。已按照本规则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十五)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1)本条第(十四)项规定的交易事项;(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3)销售产品、商品;(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6)关联双方共同投资;(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
33.4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3.4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44.1.1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1.1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
54.3.8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出提案;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出提案; (二)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出提案;4.3.8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出提案;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出提案; (二)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出提案;
65.2.2 股东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填写表决单; (七)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表决单进行收集并进行票数统计; (八)会议继续,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5.2.2 股东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 (六)参会股东填写表决票; (七)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表决票进行收集并进行票数统计; (八)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
75.2.13 ……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5.2.13 ……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85.3.1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负责制作。5.3.1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95.3.7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删除

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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