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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期间全部董事会会议(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0年度本人出席4次股东大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日期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12020年4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
22020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或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
关于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同意
32020年5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同意
42020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同意
52020年1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62020年12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
72020年12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及薪酬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发放合理、合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信息披露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经营管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运用个人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

2020年,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培养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梅2021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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