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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涛先生进行了回避,回避原因为:自2017年11月6日起,王涛先生担任我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因其在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固润”)担任董事,并且是广州城蓝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蓝”)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北固润、广州城南为我公司关联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发生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0年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湖北固润采购 原材料市场定价≤118万元40.12万元276.25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州城蓝采购 原材料市场定价≤39万元10.65万元96.05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湖北固润采购原材料276.25万元≤600.00万元7.08%-53.96%巨潮资讯网2020-029号公告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州城蓝采购原材料96.05万元≤250.00万元2.49%-61.58%巨潮资讯网2020-029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业务。因此,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针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独立董事单独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固润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长华注册资本:949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光引发剂系列产品,医药中间体和农药中间体(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树脂及光固化材料(不含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物流咨询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84,433,228.79元,净资产289,371,749.80元,主营业务收入184,775,408.28元,净利润28,191,202.34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自2017年11月6日起,王涛先生担任我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因其在湖北固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北固润为我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广州城蓝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国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39号G5座321至332号房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44,097.75元,净资产9,052,113.94元,主营业务收入13,784,175.74元,净利润-145,467.38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自2017年11月6日起,王涛先生担任我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因其是广州城蓝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州城蓝为我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湖北固润、广州城蓝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

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针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况,我们单独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监事会相关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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