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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2020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6)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10)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工作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经营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出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按照年初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努力开展工作,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其程序合法有效。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及税务政策,成本费用列支合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相关交易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资金的控制及监管,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将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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