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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对广信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3号)核准,公司2016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7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5,3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04,45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6,584.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33,415.15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4586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0号)核准,公司2017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13,660.00,发行价为16.69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13,999,985.4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9,622,641.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4,377,343.9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25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730,055.4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04,513,118.63元,本年度使用216,936.7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04,730,055.4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合计金额504,730,055.4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00,310,759.05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419,296.3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使其符合该指引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与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青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8月,与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该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该期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0.00元,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青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26169212371的账户已于2020年9月22日注销,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开立的账户为92050154500000662的账户已于2020年12月25日注销,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朝阳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2050078801400000019的账户已于2020年12月25日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本年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信材料《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广信材料《江苏广信感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信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广信材料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账户注销等资料,并与公司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信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件:1-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郁浩 贺婷婷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1-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933,415.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6,936.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4,624,383.6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729,978.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3.4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8,00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195,933,415.1591,309,031.53216,936.7895,729,978.05104.84注(1)注(2)注(3)
合计195,933,415.1591,309,031.53216,936.7895,729,978.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硬件设施。一方面进行了废气收集升级改造,由原单级回收处置升级为双级回收治理,废气收集和治理效果进一步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雨污工程升级改造,将雨水收集明沟化,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报告期内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安装调试到位,项目已达到生产可使用状态,目前正在生产爬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报告期内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安装调试到位,项目已达到生产可使用状态,目前正在生产爬坡。注(2):该项目已达到生产可使用状态,导致项目今年形成收益11,659,291.79元。注(3):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内将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36,445.00万元,年均净利润6,683.51万元,该项目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分已经正式进入生产阶段,已实现部分收益。

附件1-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04,377,343.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375,616.3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000,077.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1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304,377,343.90294,000,077.36294,000,077.36100.002017-6-334,687,279.08
合计304,377,343.90294,000,077.36294,000,077.3634,687,279.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件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广州广信100%股权及创兴精细化学(上海)有限公司60%股权年产8,00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收购江苏宏泰100%股权115,000,000.00115,000,000.00100.002017-12-1380,002.01
合计115,000,000.00115,000,000.00380,002.0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年产8,00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项目可行性受市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变化,公司拟以广州广信为主体,利用其现有厂房、研发及生产设备,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中心及部分产能转移至广州广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成,湖南宏泰目前已具备购置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并投入生产的能力,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用于收购广州广信、创兴精细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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