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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啟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啟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公司共召开的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19年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3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修订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6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通过面谈及电话等方式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监督,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其工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意见,对《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参与会议,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主要对公司拟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秘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资格,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认真履行专业职责,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对相关工作给予一定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意见,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2020年度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已连任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将卸任三超新材独立董事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蔡啟明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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