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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62

2、债券简称:三超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17.17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7.13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7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公开发行了19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12号”文同意,可转债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超转债”,债券代码“123062”。根据《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三超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

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于2021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三超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7.17-0.04=17.13元/股

调整后的“三超转债”转股价格为17.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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