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等资料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5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