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车检测: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3、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4、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变更本次重组事项评估机构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本次重组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7、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8、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9、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2、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13、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0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认为: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的股权事项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定的各项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

公司业务的了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