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自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对公司续聘该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启明 屠鹏飞 卿北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