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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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考核未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的情形,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2.6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16,317.8万股。
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60.4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17.8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60.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560.40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317.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317.8万股。 |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