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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宣亚国际股票代码:3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2号银河搜候中心5层20616-A1318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宣亚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宣亚国际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凤银凰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本报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浩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搜候中心5层20616-A1318
注册资本3,8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271771155
成立日期2015年1月5日
经营期限2015年1月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名称吴浩、张伟、顾义河、罗雪琴、王健、吴鸽、关晓平、罗敏、李斌、晋宝华

(二)合伙人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性质
1吴浩1,922.068549.7945%普通合伙人
2张伟528.767113.6986%有限合伙人
3顾义河290.82197.5342%有限合伙人
4罗雪琴264.38366.8493%有限合伙人
5王健264.38366.8493%有限合伙人
6吴鸽193.00005.0000%有限合伙人
7关晓平158.63014.1096%有限合伙人
8罗敏105.75342.7397%有限合伙人
9李斌79.31512.0548%有限合伙人
10晋宝华52.87671.3699%有限合伙人
合计3,86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吴浩中国64210119**********中国北京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宣亚国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金凤银凰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5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凤银凰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中的“总股本”为159,039,975股,即公司实际总股本16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

2,960,025股后的总股本。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1)2020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金凤银凰计划自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6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5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0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在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11日期间,金凤银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2)2020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金凤银凰计划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0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9月2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0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金凤银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3)2020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金凤银凰计划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2月

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月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1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在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金凤银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4)2021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金凤银凰计划自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5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4月27日期间,金凤银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8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凤银凰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凤银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凤银凰持有公司股份16,4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凤银凰持有公司股份8,4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详见下表: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凤银凰合计持有股份16,425,00010.33%8,473,1005.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425,00010.33%8,473,1005.3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凤银凰集中 竞价 交易2020/04/0113.53100,0000.06%
2020/04/0713.60100,0000.06%
2020/04/0813.631,000,0000.63%
2020/04/0913.81300,0000.19%
2020/06/1114.8390,0000.06%
2020/07/1434.041,400,0000.88%
2020/07/1633.97130,0000.08%
2021/01/2517.19550,0000.35%
2021/01/2616.97500,0000.31%
2021/01/2717.15300,0000.19%
2021/01/2916.21240,0000.15%
2021/03/2917.5130,0000.02%
2021/04/2714.9676,3000.05%
小计4,816,3003.03%
大宗 交易2020-04-2413.50222,0000.14%
2020-04-2713.50228,0000.14%
2020-04-3012.00600,0000.38%
2020-05-0712.10300,0000.19%
2020-05-0812.10500,0000.31%
2020-09-1523.38150,0000.09%
2020-12-1418.00150,0000.09%
2021-03-1112.34985,6000.62%
小计3,135,6001.97%
合 计7,951,9005.00%

注:金凤银凰本次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7日,金凤银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 浩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10-85079688

3、联系人:汪晓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
股票简称宣亚国际股票代码300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2号银河搜候中心5层20616-A1318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425,000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473,100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附表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 浩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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