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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2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LOUISA FAN女士、曾骏文先生、独立董事王扬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ALEXANDER LIU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详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曾骏文先生、王扬女士和单莉莉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文件的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总经理LOUISA FAN女士就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LOUISA FAN女士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21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详实。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2)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525,210.92元,按照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52,521.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794,421.55元,减去已发放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股息36,628,199.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838,911.98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发展规划,并结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931,59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9,826,058.95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

2021-023)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胜任能力等因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能力、履职情况以及胜任能力,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及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妆品及卫生用

品零售及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及批发,健康咨询(不含医疗行为)”,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事宜,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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