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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3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日期交易股数
1ALEXANDER LIU董事长2020-12-4-738,200
2刘之明董事、副总经理2020-11-05-8,000
2020-11-24-5,000
3郑庆秋副总经理2020-11-02-20,000
2020-11-16-12,000

在公司自查期间,ALEXANDER LIU先生、刘之明先生及郑庆秋女士曾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相关交易发生前,公司已于2020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减持期间公司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卖出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发生于知晓内幕信息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股权激励对象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区间自查期间 累计买入 公司股票 数量(股)自查期间 累计卖出 公司股票 数量(股)
1段冬梅中层管理人员2021.04.129,582
2韩迪中层管理人员2020.11.20至2021.02.0814,700
3牛怀安中层管理人员2020.11.20至2021.04.083,9004,700
4熊丹中层管理人员2021.01.272,000
5戴青中层管理人员2020.10.22至2020.12.0425,000
6詹玉如中层管理人员2021.04.15600
7魏前喜中层管理人员2021.03.1211,712
8张飞核心业务人员2020.10.27至2021.03.1250,00060,000
9李翠萍核心业务人员2020.10.30至2021.01.226,00026,000
10王静核心业务人员2020.11.06至2021.04.14900700
11吴雪花核心业务人员2020.12.30至2021.04.0812,00012,000
12李海银核心业务人员2020.10.29至2021.02.2216,600
13于恒涛核心业务人员2020.12.15至2021.02.1047,78047,780
14田济香核心业务人员2020.10.23至2021.01.2810,00015,000
15吴莉核心业务人员2020.12.30至2021.01.285,4005,400
16徐伟核心业务人员2020.10.30至2021.03.2648,60066,324
17杨勇核心业务人员2021.01.11至2021.01.158,0008,000
18岳文核心业务人员2020.11.02至2021.04.1920,300
19周燕霞核心业务人员2020.12.28至2021.01.12800
20余小明核心业务人员2020.10.22至2021.04.084,2005,000
21刘金凤核心业务人员2020.12.15至2021.02.101,2001,200

自查期间,公司共21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记录。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情况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阶段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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