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6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0,853,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309,460.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0,544,039.95元。截至2017年3月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3月14日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调整至2021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4,532,293.37元,其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20,195,108.29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4,158,746.93元);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4,337,185.08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8,157,246.4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57,246.43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为47,000,000.00元),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应为36,011,746.58元,差异12,145,499.85元,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99327418 | 95,821,739.95 | 337,270.55 | 活期 |
708134599 | - | 7,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
708296343 | - | 40,000,000.00 | 7天通知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100003700000329 | 24,722,300.00 | 819,975.88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80188000051569 | 50,000,000.00 | - | - |
合 计 | - | 170,544,039.95 | 48,157,246.43 | - |
注:1、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应为36,011,746.58元,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差异12,145,499.85元,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2、2020年4月8日,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39180188000051569)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10,728,541.33元(包括利息)全部转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699327418)。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附件: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0,544,039.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37,185.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4,532,293.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45,821,739.95 | 145,821,739.95 | 13,087,785.08 | 109,901,060.78 | 75.37 | 2021年11月30日 | 11,205,463.91 | 是 | 否 | |
2.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4,722,300.00 | 24,722,300.00 | 1,249,400.00 | 24,631,232.59 | 99.63 | 2021年8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0,544,039.95 | 170,544,039.95 | 14,337,185.08 | 134,532,293.37 | 78.88 | 11,205,463.91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170,544,039.95 | 170,544,039.95 | 14,337,185.08 | 134,532,293.37 | 78.88 | 11,205,463.9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是“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为2020年3月14日。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延期,将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3月14日均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延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调整至2021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0年3月9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直营店建设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4月20日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214号),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3月14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1,415.8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7年5月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157,246.43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为47,000,000.00元,均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