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不存在损害或变相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021年4月21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义
葛伟军
黄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