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6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君晔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提供担保,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后一年。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