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君晔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