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以OA办公系统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1日下午2:30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2020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制定,切实可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分红的相关规章制度,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汇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必需的专业知识以及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公司更好的经营发展,拟为公司在多个商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及开拓市场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这将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其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李度平先生、蒋昭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监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李度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选举蒋昭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监事勤勉尽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制定第四届监事薪酬如下:
公司监事的津贴方案:税前2万元/年。在公司还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同时还根据公司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取相应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