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章卫国先生召集及主持,全体董事对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后临时召开董事会表示理解,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章卫国先生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根据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与职能,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章卫国、杜建忠、范国栋(章卫国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杜建忠、刘崇、章卫国(杜建忠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刘崇、杜建忠、范国栋(刘崇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崇、杜建忠、夏灵根(刘崇为召集人)以上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国栋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何晓锋先生、刘雄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周迪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韩驭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晓
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晓锋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何晓锋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98号邮政编码:412003办公电话:0731-22778608传真号码:0731-22778606电子邮箱:zzfeilu@zzfeilu.com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肖兰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98号
邮政编码:412003
办公电话:0731-22778608
传真号码:0731-22778606
电子邮箱:zzfeilu@zzfeilu.com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与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健先生为审计与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