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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8:00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职工代表监事李珍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高效运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李珍香女士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5月7日

附件:简历李珍香女士,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5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管理员、行政人事主管、主任管理师、高级主管、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珍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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