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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的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来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张辉阳先生不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徐洲先生的董事津贴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如下:

姓名在公司的职务年薪标准(万元)
姚力军董事长、首席技术官100
Jie Pan董事、总经理100
钱红兵董事、副总经理50
于泳群董事、财务总监90
蒋云霞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90
AIHARA TOSHIO (中文名为相原俊夫)副总经理65
边逸军副总经理135
彭伟副总经理126
白清副总经理60
王青松副总经理60

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公司规定扣减的薪酬、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而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一定浮动。

三、监事津贴方案

1、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其工资标准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执行,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有其他职务的监事:监事韩刚先生、汪宇女士的监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

日起开始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新聘人员薪酬或津贴参照上述标准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津贴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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