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韩刚先生现场参会,张英俊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财务总监以通讯方式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自2020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起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38元/份调整为39.24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