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电连技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伍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 2 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1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决策程序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议案》、《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并评估、审核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事项为董事会提供了参考性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由于“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政策的影响,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以通讯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通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伍刚2021 年 4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