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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9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7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张伯中先生、蒋玉林先生、宋世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伯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伯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甘复兴先生3人组成,张伯中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甘复兴先生、宋世俊先生、张伯中先生3人组成,甘复兴先生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世俊先生、蒋玉林先生、江琼女士3人组成,宋世俊先生担任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由蒋玉林先生、宋世俊先生、宋永莲女士3人组成,蒋玉林先生担任召集人。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永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江琼女士、钱华先生、汪力先生、潘军先生、王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胡新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永莲女士、江琼女士、钱华先生、汪力先生、潘军先生、王锋先生、胡新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侯琼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侯琼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雅政先生为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葛雅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01 宋永莲女士薪酬

宋永莲女士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永莲女士回避表决。

6.02 江琼女士薪酬

江琼女士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江琼女士回避表决。

6.03 钱华先生薪酬

钱华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华先生回避表决。

6.04 汪力先生薪酬

汪力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5 潘军先生薪酬

潘军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6 王锋先生薪酬

王锋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7 胡新权先生薪酬

胡新权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新权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张伯中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干部、安徽省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美安达塑业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繁昌县中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中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中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城市中辰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中辰新创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公告日,张伯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4,508,123股,通过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8,500,000股。张伯中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张伯雄先生哥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永莲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合肥荣事达工业包装装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安达塑业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阳宜源中水回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城市宜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全椒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宜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宁阳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宋永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琼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安徽中利塑胶有限公司行政文员、美安达塑业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潜山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监事、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监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江琼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华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安徽省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安徽省同济建设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安徽璠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钱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军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柏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安徽安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安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办党支部书记兼电厂筹备组长、合肥得一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江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承德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山东惠民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康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潘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力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池州市贵池区棠溪林业站林业技术员、贵池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贵池区工业园指挥长、贵池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池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南宁科天水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璠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汪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锋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招标师。历任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安徽省安高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安徽国耀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本主管、成本经理,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本总监,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新权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安徽省纺织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财务经理,安徽皖通邮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合肥绿叶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

截至公告日,胡新权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琼玲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全椒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监事,宁阳宜源中水回用有限公司监事,潜山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侯琼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葛雅政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百大电器连锁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审计稽核部负责人、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截至公告日,葛雅政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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