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许颙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0年度报告正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决议通过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依照公司董事、监事所提交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现拟定2021年董事、监事的薪酬如下:
序号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薪酬(万元、税前) |
1 | 董事长 | 王洪其 | 135 |
2 | 董事 | 史开旺 | 115 |
3 | 董事 | 刘静华 | 48 |
4 | 独立董事 | 祝祥军 | 6 |
5 | 独立董事 | 冯晓鸣 | 6 |
6 | 独立董事 | 陆文龙 | 6 |
7 | 监事会主席 | 曹鸣峰 | 36 |
8 | 职工代表监事 | 余长平 | 50 |
9 | 监事 | 曲家龙 | 30 |
合计 | 432 |
注: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监事除领取上述薪酬外不领取职务津贴。公司外部机构股东委派的董事(许颙良)在本公司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提交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现拟定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王洪其、史开旺因担任公司董事已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薪酬(万元、税前) |
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王晓君 | 88 |
2 | 财务总监 | 吴昌明 | 67 |
3 | 副总经理 | 徐建伟 | 55 |
4 | 副总经理 | 陈义标 | 67 |
5 | 副总经理 | 潘 杰 | 43 |
合计 | 32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1年4月5日,以公司总股本215,316,977.00股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股1,871,100.00股后的股本213,445,877.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拟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7,043,713.94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871,1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自2021年4月5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史开旺、刘静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名非关联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史开旺、刘静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名非关联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史开旺、刘静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名非关联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史开旺、刘静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名非关联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会议同意定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2时30分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